外观
论坛使用政策与规定详细介绍
1. 注册与账户
- 本论坛使用者在注册时应填写真实详细个人资料。使用不雅或不恰当的帐号名称者,将不会通过身份认证。本论坛使用者的注册资料经认定为虚假资料者立即删除其帐号。
- 于本论坛注册并通过身份认证者为本论坛合格使用者,合格使用者于身份确认完成后开放权限,方可进行发帖和回复。
- 每个学号可注册三个账号,同一手机号可绑定多个账号。
2. 行为准则
- 本论坛使用者言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犯本论坛一切有效的管理办法。
- 严格禁止恶意注册、刷帖、发布垃圾信息或虚假信息。
- 发帖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发布不良信息、淫秽色情、政治敏感、涉嫌侵权等信息。
- 发帖需符合本论坛主题和目的,注意分类选择,避免帖子内容重复、散乱无章。各板块具体使用规则请查看相应板块置顶公告。
- 用户应以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人,禁止人身攻击、歧视性言论等。禁止发布与主题内容无关和低俗、攻击、谩骂、恶意评价等违反论坛规定的言论。
- 本论坛用户无论发表文章、发消息、发信、留言或使用本论坛其他服务,以及在自己的头像、昵称、说明档、签名档中,均不能对他人进行进行骚扰、人身攻击、包含侮辱性言辞、引起不必要站内纠纷、政治宗教敏感话题或含有其他不恰当的内容。如果违犯上述情形,一经发现,将视情况予以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对于ID、昵称、签名档有违反上述情形的,站务组有权删除其之前的所有帖子。
- 不得在各个讨论区批量发表空洞无物的纯灌水文章,一经发现,将会视情节轻重受到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
- 不得使用本论坛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公然在版面上发表猥亵、色情、反党反政府言论或者其他不当言论而影响到本论坛的声誉。违者将封禁其部分权限,情节严重者,经帐号管理组讨论后,封禁其帐号登陆权限。对于被系统过滤的文章,视同公开发表。对于故意绕开系统过滤发表不当文章者,将视情节从重处罚。
- 严禁滥发广告、蓄意为某一商业机构进行多版面商业宣传的行为,严禁在说明档、签名档中进行站外商业广告宣传或携带其链接,违犯以上规定者,经账号管理组确认后,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封禁发文权限直至封禁其帐号登陆权限的处罚。
- 本论坛用户不得手动或者使用特殊程序对本论坛系统进行冲击。对于冲击系统并可能危及系统稳定运行的用户,经过帐号管理组讨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封禁部分权限、修改发表文章数目和上站次数直至封禁其帐号登陆权限的处罚。
- 本站用户应遵守站内秩序,不得对版面正常讨论秩序和其他正常站内秩序进行干扰。对于有组织的干扰站内秩序的行为,将视其情节和影响予以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的处罚。对于同一用户使用多ID故意制造十大的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予以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的处罚。
- 论坛上任何合法用户有权力和责任对站内出现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站规的事件进行举报。站内投诉的追溯时限以相关部门的公告或说明为准。
- 本论坛帐号代表用户个人,由于用户发表文章或者其他站上交流引起的法律上的或者经济上的纠纷,本论坛不予负担其中任何形式的责任,用户的言论文责自负。
- 本论坛帐号仅代表注册者个人,原则上本论坛的帐号不得转借。如发现转借帐号后触犯站规版规的行为,处理该帐号时仍视其为注册本人。
3. 处罚措施
- 违反论坛规定的行为,将视情况予以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等处罚。
- 对于明知故犯、无视版主和站务人员警告以及处罚,再三违反站规和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如一周内在3个及以上版面被封禁),根据其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全站性封禁,封禁天数根据具体情况处以7天到70天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直接给予封禁登陆权限的处罚,对于同一使用者使用多个帐号屡次违反版规、站规的行为,将视情节予以从重处罚。
- 因违反论坛规定而受到处罚者应明确违规行为的类型,按要求改正,避免再次违反相关规定。
4. 隐私与权限
- 本论坛合格使用者在个人资料上受到本论坛保护,除非重大事故并经北邮人论坛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可以接受资料查询。
- 本论坛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查询他人基本资料的要求,政府部门因公务需要除外。
- 本论坛保护合格使用者私人信件的隐私权。但本论坛合格使用者的私人信件请自行保存,本论坛不负保管责任。本论坛保留因需要而清理本论坛使用者私人信件的权利。系统若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资料遗失,本论坛亦不负责。
- 对于本论坛的合格使用者在本论坛公开发表的任何作品,本论坛有权用于本论坛内其他用途。原作品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本论坛在使用时对作品的修改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
5. 其他
- 本论坛由站务委员会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负责本论坛程序的修改、系统规划、站务解决、问题解答、站际交流、系统公告及审核帐号、版面等工作。站务委员会对北邮人论坛委员会负责,接受北邮人论坛委员会的监督。
- 如对北邮人论坛有所建议和意见,请前往“本站站务—意见与建议”板块发布内容。